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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法院集中宣判四起危险驾驶案

发布时间:2018-03-0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陈兴梅)为有效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危险驾驶类案件审判效率,2月22日节后工作第一天,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对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启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机制,在木垒县乌兹别克乡东沟村村委会进行集中巡回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12名社区矫正人员和当地村民共计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

  在庭审中,4名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均当庭表示认罪。法官依法当庭宣判,依据4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重,分别判处其拘役1个月至4个月,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旁听群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常识性知识,法官当庭对4名被告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被告人一定要摒弃喝酒驾车是小事的想法。承办法官结合当庭宣判案例向旁听人员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危害后果,并现场解答提问。 法官提醒,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侥幸心理,切勿酒后开车。旁听群众表示,醉酒驾驶害人害己,一定要引以为鉴,远离酒驾,远离醉驾,这不仅是保护他人,保护家庭,更是保护自己。

宣判现场

  “轻刑快判”审理机制是提高审判效率,有效配置审判资源的一种有效途径。4起案件仅用一个半小时就审理结案,这是木垒县法院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的庭审模式,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集中审理还提高了法律震慑力,提升了司法宣传效果。据悉,该院每年都会多次组织专项集中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借助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醉驾的严重危害,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氛围,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提升法律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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