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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攻心为上”巧结多年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7-06-2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刘洪垒 王罗娟)拜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近日通过调解方式成功执结一起6年之久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家住察尔齐镇的李老汉从执行法官手里接过38500元赔偿款时,一直感激地紧紧握住法官的手不愿松开。 

  2011年4月28日,李老汉受雇为蔡某、熊某、夏某三人砍伐林木,在扛运树木过程中,李老汉被另一雇工砍倒的大树砸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受伤后,李汉多次向蔡某等3人讨要医药费及赔偿金,但蔡某等3人一直不给。无奈之下,李老汉向拜城县法院起诉,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蔡某等3人赔偿李老汉各项损失共计46295元。判决生效后,蔡某等3人拒不履行,李老汉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2012年6月拜城县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到三被执行人的家里做工作,希望他们能主动履行,但因三被执行人抵触心理较强,收效甚微。考虑到三名被执行人与李老汉系同村人,为防止激化矛盾,执行人员决定采取“攻心”策略,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多次邀请镇包村干部、村委会干部和三名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做工作,讲解法律法规和执行规定,言明拒不执行面临的法律后果,通过执行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蔡某等3人认识到法律后果的严重性,表示愿意与李老汉和解。执行人员迅速抓住这一契机,组织双方调解,经过三次协商,李老汉与蔡某等3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蔡某等3人当场一次性支付李老汉38500元,余款李老汉放弃。至此,一起长达6年之久的受害赔偿案得以圆满执结。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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